乌鲁木齐债务纠纷律师
首 页
律师介绍
律师专长
坏账呆账
清偿举证
债务文书
债务纠纷
债务诉讼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辩指南
栏目导航
坏账呆账
清偿举证
债务文书
债务纠纷
债务诉讼
管理转让
债务追讨
债务知识
债权权利
债权知识
民间借贷
刑事动态
刑事审判
死刑知识
犯罪类型
刑事诉讼
刑辩指南
刑事法规
罪罚轻重
犯罪状态
强制执行
经济犯罪法规
刑事文书
文章列表
刑事诉讼法:侦查羁押期限
2018年4月15日
乌鲁木齐债务纠纷律师
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来源:
乌鲁木齐债务纠纷律师
律师介绍
案件委托
专长领域
相册影集
联系方式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律师文集
杜春松——乌鲁木齐债务纠纷律师
17699665134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友情链接
:
乌鲁木齐合同纠纷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所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6 版权所有
乌鲁木齐债务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7699665134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