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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公司是否合法 无借条的应当如何追讨债务?

 何俊发律师,中山债务案件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讨债公司是否合法

  本来欠债还钱是很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有些人明明欠了人家的钱却不及时偿还,很多债权人无奈之下可能就会找外面的那种讨债公司来帮忙追回欠款,那么讨债公司是否合法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讨债公司是否合法


  是违法的。


  讨债公司承办委托书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有些讨债公司借助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至绑架人质,进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收取高额报酬。


  讨债公司的存在,不仅扰乱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会治安,而且助长了地下非法讨债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国家曾三次发文禁止。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该通知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已登记注册的经营讨债业务的公司企业进行清理,并通知其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不按本通知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追讨债务需要哪些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的的相应证据。


  三、找讨债公司要注意哪些


  如果委托正规的商务调查公司来讨债的话,债务合同,委托书都要注明关系,这对客户来说首先是一个保证。


  其次,正规注册的商务调查咨询公司,他们在讨债过程中会讲究方法技巧,对事态的进行有一个很好的把握,不会做出违法的事情,否则公司开不长久,也做不长久,所以客户在委托讨债公司讨债时,一定要找正规的讨债公司,公司规模较大,有工商注册的这是一个保障。


  讨债公司一般都有一定的经验来应对顽固的债务人,正规的公司是不会做出违法的事情,不会给客户带来麻烦,只要讨债手法不违法,那就没有任何问题。



无借条的应当如何追讨债务?

一、无借条的应当如何追讨债务


对于债务人到对债务到期,在债权人的要求之下仍然不偿还到期债务,而债权人又没有借条的情况之下,债权人想要追回到期债务,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没有借条,如果有证人能证明债务人在何时何地借债权人债务多少。只要证人是与债权、债务人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证人的证言是能够被法院采信,作为证据的。


2、没有借条还可以在吹还债务时,对自己与债务人的谈话进行录音,如果债务人在谈话中承认自己有借款行为且没有偿还,只要债务人不是在债权人用非法手段逼迫的情况下,自愿说出的,那么这样的录音也是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债权人拥有债权。


3、还有一种就是让债权人自愿写下欠条,当然这样的情况很少,因为它本身就不想还债。


二、我国对证据的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2、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来源: 中山债务案件辩护律师  Tags: 讨债公司是否合法,无借条的应当如何追讨债务


何俊发——中山债务案件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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