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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款倒闭债务要怎么清偿?公司债权债务的清偿管理

 何俊发律师,中山债务案件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司欠款倒闭债务要怎么清偿?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无论是个人欠款还是公司欠款,都是需要偿还债务的。如果公司破产或者解散无力偿还债务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就有相关的清偿顺序的规定。那么,公司欠款倒闭债务要怎么清偿下面就由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公司破产的清偿方式。

  一、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1、宣告破产时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如70万财产中,有属于担保物的,不属于破产财产.剔除该部分后,剩余部分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进行债务清偿。

  二、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破产债权优先受偿权。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四、破产债权保证人优先追偿。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综上所述,公司倒闭之后,债务的清偿顺序是先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和企业所欠的税款。前者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需要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后者是要保障国家的税收利益。最后才是企业债权的清偿。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公司债权债务的清偿管理

  公司债权债务清偿管理办法

  债权、债务的管理是公司资产管理和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目前,我公司资金风险仍在高位运行,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着制度性缺陷,为实现资金风险软着陆,强化资金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债权的管理办法

  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债权清理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创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

  债权清理措施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

  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

  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

  二、债务的管理办法

  总体思路:诚实守信,审核确认,综合处置,分期偿还。

  审核确认

  1.清查 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

  2.建档 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

  3.认证 在充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债务加以客观认证。填写;公司债务认证表;,逐一找当事人核实,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清查工作,提供原始资料,做到不重不漏。清查、审核后予以认证,项目负责人对认证情况签字。未入账但已形成的负债,需先审计后再认证入账。没有招标文件、合同、经办人、验收、现场签证等资料的债务,按照有关规定暂不予确认。

  4.入账 对于已认证未入账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证的债务暂不纳入还款计划。

  规范管理

  1.按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债务承接主体,规范债务管理。

  2.每年按照债务类别制定偿还计划,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3.在清回债权中,安排50%专项用于偿还历史债务。

  三、奖励政策

  债权清理奖励政策

  1、风险类债权,清理回收100万元以下货币资金,按清回资金的10%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0万元以上货币资金,增量部分按15%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0万元以下物资,按清回物资评估价的5%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0万元以上物资,按增量部分评估价的10%提取费用,上述提取的费用用于债权清理工作中所发生的经费及奖励突出贡献人员。

  2.呆死类债权,清理回收10万元以下货币资金,按15%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万元以上货币资金, 增量部分按20%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万元以下物资,按清回物资评估价的10%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万元以上物资, 按增量部分评估价的15%提取费用,上述提取的费用用于债权清理工作中所发生的经费及奖励突出贡献人员。

  债务清理奖励政策

  对已确认的债务,按债务核减额10%的提取费用,用于债务核减工作中所发生的经费及奖励突出贡献人员费用。

  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中所需经费及奖励费用,从债权回收资金和清回物资变现收入中列支。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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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发——中山债务案件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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