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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债务转让须知 如何证明是胁迫下签下的借条?

 何俊发律师,中山债务案件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债权债务转让须知

如果实在签订了一个合同的情况下,向别人借钱或者将钱借给别人,这种时候这份合同是可以转给别人的。但是,如果想要转给别人必须要注意到一些情况,避免在不能转给别人的情况下犯了转给别人的错误。

第一、借给别人钱的人想要把这份合同转给别人。如果没有发生以下三件事情,那么这种转让就是可以的。这三种分别是:1、他们当初所建立的这个合同就是不可以转给别人的合同。2、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已经说好是不可以转给别人的。3、符合法律上所明确规定的一些不可以转给别人的情况。只要没有上面所说的这三个方面,借给别人钱的人只需要告诉另一个人,即便是对方不同意,他也是可以将这份合同转给别人的。在发生一些特殊的情况的时候,借钱的这一方才可以提出一些不同的意见。一旦转成功了,他说转给的这个人享有着和他同样的权利。例如,两个人所签的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买东西的合同,约定好在收到东西的三天之内必须把钱交齐。这个人是用自己的房子做没有交钱的起条件的。如果东西已经到手了但是他却没有交钱,这个时候那东西的这个人把收房子的权利给另一个人了,那么这个人就拥有着卖东西的这个人所有的权利。

第二、把合同上要求所要做的事情给别人做。这种情况是要得到借出钱的人的同意的。一旦转让成功,那么这个人就必须要做到转给他这个人需要做的所有的事情。比如说上面举的例子当中。买东西的这个人没有把钱给到,然后他把给钱的这个事情转给别人了,转之前是要经过卖东西的这个人同意的。同意之后,这笔钱就要由他来全权负责了。

第三、所有的东西都转给别人。这种情况下,不管是欠钱的人还是借钱的人都是要同意才可以。比如说,一个人要买另一个人的房子因此而签订了一个合同,买房子的人想把房子转给别人,前提是一定要得到卖房子人的同意,那么他转给的这个人就既要买这个房子,又要付相应的钱,也就是他跟买房子的人是一样的。这样的转让一旦成功了,第一次所签的那个合同就要完全消失掉,然后签订一个新的合同。当然,这一系列的过程都必须符合在法律上对于这一方面的相关的要求,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的问题,两个人都是可以提出相关的问题的。

在将合同转给别人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注意到的就是,将合同转给别人是一定要按照法律来进行的,如果法律上要求某一个方面的转给别人是必须要走法律程序,在相关部门做一定的登记的。那么,我们就必须要完成这个步骤。比如说,若我国和其它的国家共同投资所成立的公司想在投资方面将权利转给别人,两个人都同意以后是必须要到管理这件事情的机关去得到认可的。我们必须要注意到在这一方面的一些法律上的要求。

如何证明是胁迫下签下的借条?

一、如何证明是胁迫下签下的借条

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3、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

法官主要从三个方面证明借条无效

1、对双方陈述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

2、对借条形式的审查。

3、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

二、写法

日常生活中人们都免不了会向别人借钱或别人向你借钱,这时最好就要写一借条,那借条应怎样写呢为了尽可能不发生纠纷,借条应这样写:首先应找一张质量比较好比较厚的纸而且应是一张完整的纸来写,有这样的案例:有人持一半张纸写的借条起诉被告逾期未还钱,而被告却称他还了多少钱,且已经在纸的下半部分注明了,于是发生纠纷。由于欠条不完整,原告无法追回欠款。借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时间、借款人、借款时间。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要让他签上名,但要写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以免发生纠纷。

借条写好后最好是复印一份,原件和复印件分开保管,这样即使原件不见了还有复印件也好点。

还钱的过程也要小心,还钱时最好还要有其他人在场,出借人在把借条给借款人时要确保能取回借款,有这样的案例,借款人骗取借条后把借条撕了甚至吃了却不还钱,结果打官司。而借款人还了款要把借条原件取回,不能取回复印件,而且借条要烧了,有这样的案例,借款人还了钱却没取回借条原件结果出借人

持借条原件起诉。有人持撕烂了又粘贴好的借条起诉,一方说已还钱借条也当场撕了一方说借条被骗取撕了却没还钱,使法官也难辩真伪。

借款金额较大时则最好签定一份借款协议,把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清楚。

还要注意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广义上欠条包括借条,借条是单纯的借款,而欠条可以是买卖、赔偿、不当得利等原因而产生,两者诉讼时效的计算也不一样。

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与他人发生了金钱上的交易时,也是会与他人签订相应的欠条,那么在欠条中也是要写明双方的信息以及欠款的具体金额,如果欠款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欠款时,也是属于违约行为,那么债权人也是有权利通过法院诉讼等法律的途径来解决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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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发——中山债务案件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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